今早看到(dao)一(yi)篇文章,寫(xie)的(de)是多(duo)家企(qi)業落入騙局,產品生產后(hou)不能夠(gou)要回(hui)合同款。
在杭州某(mou)街道有一(yi)家**企業,去年八九月間,一(yi)位(wei)企業的業務員前來聯系(xi),表示要(yao)采購大(da)量產品。
對方說得天花亂墜,條件也十分有誠意。公司高層為了抓住生意,在沒有深入考察下貿然出手。雙方簽訂**份合同,買方支付30%定金后,涉案人員利用時間差,在支付第二期貨款前,短短一個月不到,誘騙受害單位連續簽訂三份采購合同,共計28噸產品。**以種種理由拖欠著剩余600多萬元的合同款(kuan),企業多次(ci)追討未果,發現被騙后,緊急向警方報案(an)。
經過警方初步調查,該公司并不是**的受害企業,另一家同樣的企業也是被騙,損失金額超過150萬元。
在報案之后,公安局立刻組織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立案后,除了本地的一些企業企業,紹興、海寧、桐鄉等一些地方的受害企業、個人也陸續前來報案,經統計,相關企業多達20余家,涉案金額高達5000余(yu)萬(wan),部分企業因此資金流斷裂,經(jing)營遇到(dao)困難,嚴重(zhong)危害正(zheng)常市場經(jing)營秩序。
隨著專案組調查的深入,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該團伙從2021年4、5月(yue)份開始(shi),采用連(lian)續滾動的方(fang)式,逐步擴(kuo)大(da)涉(she)案公司(si)債務,企圖利用公司(si)的有限責任,逃避無(wu)限擴(kuo)大(da)的債務,致使企業(ye)經營不具有可持續性,簽訂合(he)同沒有履(lv)約能力(li)。
警方的(de)專(zhuan)案組加班加點,開展大量排(pai)摸工作,成功掌握(wo)該團伙的(de)內部組織架構,活動規律(lv)以(yi)及(ji)落(luo)腳點等(deng)情況,抓捕時機成熟。
日前,警方出動多名警力,果斷收網,抓獲團伙主犯暴某某、沈某某等人在內的10名犯罪嫌疑人,成(cheng)功(gong)將該犯罪團伙一鍋端。
現(xian)在(zai)社(she)會上時不(bu)時就會有(you)著一些企(qi)業(ye)被(bei)騙,導致企(qi)業(ye)受到很嚴重(zhong)的影響,大家一定價(jia)要(yao)擦亮自己的眼(yan)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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