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情緒失控,損毀另兩位考生答題卡
將依規對該考生進行處理
據官方說明顯示,7月8日11時25分,高考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考試將要結束時,平頂山市一中考點一考生突然情緒失控,先后抓其右邊、后邊考生答題卡,造成兩位考生答題卡損毀。
考場兩位監考教師及時制止,并穩定了考場秩序,平頂山市一中考點按程序啟用備用答題卡,按規定補足答題卡被損毀的兩位考生耽誤的考試時間,兩位考生將損毀卡的內容謄寫在新答題卡上。
目前,平頂山市招考辦已將損毀其他考生答題卡的考生違規情況上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將依規對該考生進行處理。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顯示,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bao)名(ming)參(can)加考試的各階段(duan)、各科成績無效;參(can)加高等教育自(zi)學考試的,當(dang)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來源:人民日報